当非遗遇见俄罗斯青年 曲阜研学开启文化交融新旅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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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古代原有犀牛(xīniú),亦产犀角,华南以及华北大平原上都曾(céng)出现,且人们能清晰地认识到其(qí)特殊价值。《尔雅》记载:“南方之美者,有梁山之犀象焉。”郭璞注《尔雅》引《吴录·地理志》提及:“武陵阮南县以南皆有犀。”又注《山海经》引《范子计然(jìrán)》说道:“犀角出南郡,上价八千,中三千,下一千。”然而(ránér),犀牛作为珍稀动物,大多(duō)仍需从海外引入。西汉学者桓宽(kuān)曾在《盐铁论》中就此论述:“犀象虎,南夷之所多也。……中国所鲜,外国贱之。”
两千多年前,张骞执节西行,凿通了(le)连接中原与欧亚大陆的文明廊道(lángdào),同时带回(dàihuí)了一批(yīpī)令汉朝皇室惊叹的“殊方异物”,除了明珠、汗血(hànxuè)宝马、狮子等,还有一种来自热带丛林的神秘奇物:通犀。颜师古在《汉书·西域传》中引如淳注说道:“通犀,中央色白,通两头。”这种犀牛因角质中一条贯通首尾的白色纹理而得名。
约千年后,唐代诗人李商隐在《无题》中写下千古名句:“身无彩凤双飞(fèngshuāngfēi)翼,心有灵犀一点通。”如今(rújīn),我们常(cháng)借此句形容人与人之间的默契,却不知其溯源系于一条贯通古今的“通天纹”。诗中的物质世界遍布着文化隐喻与象征。这种“异物”如何通过隐蔽的物性(wùxìng)映射时人的意识形态,又如何以其审美(shěnměi)诗性来(lái)建构特定的象征秩序?为何“灵犀”指向心意相通?答案就(jiù)藏在一段跨越千年的物种传奇与文学想象中。
“鸡璧”与曹氏(cáoshì)父子:注入最初的文学基因
在公元3世纪的洛阳宫廷,曹丕(cáopī)仿照曹操,监制了一把特殊的“百辟宝剑”,谓其“饰以(yǐ)文玉,表以通犀”(《典论》)。这把剑上,便运用(yùnyòng)了神秘的通犀装饰。以犀为剑饰,似乎是汉魏王族的定制。根据《东观汉记》记载,陈遵破匈奴,汉帝曾以“驳犀剑”赐之表彰(biǎozhāng)其功(qígōng)。
又有传为曹植所作的一首《乐府歌词》写道(xiědào):“所赍千金之宝剑,通犀文玉间碧玙(yú)。翡翠饰鸡璧,标首明月珠。”以往,人们常将其中(qízhōng)的“鸡璧”译(yì)为美玉,认识多不清晰。范常喜先生近年考证:“鸡璧”应为“鸡辟”,“很可能是一种与‘通犀’‘碧玙’‘翡翠’‘明月珠’等相类的装饰材料(cáiliào)(见《“鸡璧”新证(xīnzhèng)》,《文学遗产》2021年第4期)。
实际上,“鸡璧”并非是(shì)与“通犀”相似的材料(cáiliào),而就是蛮方贡品通天犀。
1963年洛阳曹魏墓出土的石牌上,“鸡辟挍(jiào)短铗(jiá)”的刻字,为这个千年(qiānnián)谜题提供了实物证据。作为明器签牌,石碑上的铭文标注了墓主人的陪葬品,其中(qízhōng)有一把“鸡辟”校饰的短剑。另外,青岛土山屯汉墓出土的遣册木牍上,也有“鸡辟佩刀一”的记录,对应墓主头旁出土的一具佩刀。“鸡辟”大概率是(shì)“辟鸡”的倒讹,意味(yìwèi)使鸡群避退。《抱朴子》谓(wèi):“南人或名(míng)通天犀为骇鸡犀。以此犀角着谷积上,百鸟不敢集。”通天犀因具有这一神奇功效,故又被称为“鸡骇犀”或“骇鸡犀”。
洛阳(luòyáng)曹魏大墓(dàmù)出土石牌拓片M1∶1 资料来源:李零《洛阳曹魏大墓出土石牌铭文分类考释》,《博物院》2019年第5期
通犀宝剑(bǎojiàn)成为帝王彰显天命的神器,尤其与(yǔ)两个关键词(guānjiàncí)有关。第一(dìyī),“祥瑞”。《宋书·符瑞志(zhì)(下)》记载:“鸡骇犀,王者贱难得之物则出。”直至唐代,“骇鸡(hàijī)犀”仍然见于《唐六典》记录的百余种符瑞中,并与珊瑚钩、戴通璧、玉瑠璃等饰物并列为“上瑞”。第二,“辟邪”。曹丕(cáopī)在《大墙上蒿行》一诗中歌颂(gēsòng)宝剑“驳犀标首,玉琢中央。帝王所服,辟除凶殃(xiōngyāng)”。受礼制规范、社会心理等多重元素影响,避祸、辟邪,自古是君王制造武器时极看重的功用。《抱朴子》中曾提到犀角的一个特殊功用:辟毒;唐人诗文中,还提到犀角有辟尘、辟水、辟邪等功能,似乎具备“百辟”特性。
加灵威(jiālíngwēi)之(zhī)物“通犀(xī)”于刀剑,希望对(duì)宝剑功能有所增益,这与曹氏父子命人制作“百辟刀”“百辟宝剑”,为(wèi)“百炼利器,以辟不祥,摄服奸宄者也”(曹操《内诫令》)的初衷也相合。曹操父子对通犀的偏爱,并非因为类似志趣或爱好偶然为之,而是暗含着政治隐喻。二人深谙神剑叙事与王权内涵(nèihán)之关联,因而将这种行为作为论证合法(héfǎ)“天命”的政治实践。运用稀有、贵重(guìzhòng)、充满灵性且能辟邪的“通天犀”制作的神剑,也就作为了崇尚(chóngshàng)王权,或者说能为王权加注神性的器物。这种将异宝与皇权捆绑的书写传统,为通犀注入了最初的文学基因。
从“王者之佩”到“腰间风流”:唐代(tángdài)犀带的权力美学
流转(liúzhuǎn)至盛唐,通犀的身影从剑鞘移到了腰间。贞观年间,随着西域丝路和(hé)海上丝路贸易(màoyì)的繁荣,犀牛和犀角制品开始大量出现。元稹《和李校书新题乐府十二首·驯犀》诗句“行地无疆费传驿,通天(tōngtiān)异物罹幽枉”,指的就是通天犀在代宗时由林邑入贡、被圈养在深宫林中。
根据《新唐书(xīntángshū)》记载,林邑国曾向唐太宗进献十一枚“通天犀”。珍贵的(de)犀角被制成各种饰物。男性所用的腰带,尤其成为官员(guānyuán)品级的标志。据文献,六品以上官员才能佩戴犀角装饰的腰带。六品以上官位不同,犀带亦要有所区别,通天犀是最高级别官员的装备(zhuāngbèi)。
《新唐书·郑畋传》:“文宗即位,以四方车服僭奢,下诏准仪制令,品秩勋劳为等级。……诸亲(zhūqīn)朝贺宴会之服:一品、二品(èrpǐn)服玉及通犀,三品服花(fúhuā)犀、斑犀。”
《唐会要》:“(太和六年六月敕)一品二品(èrpǐn)许服(xǔfú)玉及通犀,三品许服花犀斑犀及玉。”
只有一品、二品官员才能佩戴“通犀带”,三品以下只能用“花犀”“斑犀”,足见(zújiàn)通天犀带的至高荣耀(róngyào)。李德裕曾专门(zhuānmén)写作《通犀带赋》:
君子以(yǐ)良玉比德,岂不(bù)以温润而近人。惟骇鸡之至宝,亦含章而可珍。……剪截本末,发挥藻缛。砥若砺金,剸如切玉。析以为带,加之盛服。御之则附身,褫之则韫(yùn)椟。似达人之卷舒,不专玩乎掌握。矧乎白璧(bì)虽美,尚不掩瑕。
华丽异常的异域贡物,既作为显臣权力的文学象喻,又展示出唐代士人在摹物、咏物时着重(zhuózhòng)表现的儒家(rújiā)器物(qìwù)观。器物的价值在于用料的考究、精湛的工艺,更要有精神的共鸣、审美的愉悦。
白居易对通犀腰带的关注尤甚。他在(zài)《杂兴·其三》一诗中(zhōng)以“冠垂明月珠,带束通天犀”来描写吴王的奢侈装扮,又在《寄献北(jìxiànběi)都留守(liúshǒu)裴令公》中,以“通天白犀带,照地紫麟袍”,描绘宰相裴度的威严形象。
这种腰带(yāodài)的形制(xíngzhì)极为讲究:犀(xī)角被切割成规整的“带胯”,作为扣饰附在革带或皮带上。白居易《和春深二十首·其四》吟诵:“何处春深好,春深方镇家。通犀排带胯,瑞鹘勘袍(kānpáo)花。”诗写(shīxiě)暮春时节于节度使府邸踏春的高阶官员,腰佩通犀腰带,犀饰规整排列在带胯的排方底座之上。日本正仓院现保留(bǎoliú)有一御制“斑犀偃鼠皮御(píyù)带”。皮带主体虽已腐坏,以犀角制作的“巡方”和“带柄”装饰仍保存完好。由此可窥(kuī)千年犀角带胯的精工纹样,再现唐诗“通犀排带胯”的历史场景。
白居易对于“通天犀带”的(de)(de)书写,虽然和曹植吟咏(yínyǒng)“通犀宝剑”的目的有所区别,但都可视为以摹物来体现权力关系并寻求(xúnqiú)精神价值的创作途径。唐诗中的“通天犀”“金鱼”“麒麟衫”等,都是(shì)官职、地位与(yǔ)荣耀的象征。唐代诗人对其反复吟诵,是士人对“物以彰身”和“托物言权”传统的复刻和延续,强化了时人对特定物质文化身份的认同。
斑犀(bānxī)偃鼠皮御带 现藏日本正仓院
对犀胯的(de)追捧热潮,自唐代至五代持续近三百年。通犀带(tōngxīdài)(xīdài)的流行,侧面折射出唐代的开放气象。敦煌曲子词中,曾描绘远藩向王庭进贡的犀带“尽是(shì)通天鸟兽形”(《水鼓子·二二》)。通犀带不仅是权力符号,更成为盛世浮华的注脚。
除此之外,男性(nánxìng)还使用“犀簪”,作为荣耀的(de)象征。同时,诗歌显示,晚唐女性佩戴的“犀簪”,也(yě)成为美饰的一种。还有(yǒu)犀角制成的梳子“犀梳”,也颇为流行。段成式有诗《戏高侍御七首·第六》吟诵:“诈嫌嚼(jué)贝磨衣钝,私带(sīdài)男钱压鬓低。不独邯郸新嫁女,四枝鬟上插通犀。”诗中的邯郸倡是一位舞艺(wǔyì)精绝的佳人,从“带男钱”之举来看,她佩戴的通犀簪钗(或通犀梳),很有可能就是与其关系亲密的高侍御赠送的。
从“骇鸡(hàijī)犀”到“灵犀一点”:异物成为心灵密码
据《抱朴子》,以通天(tōngtiān) 犀角(xījiǎo)“盛米置群鸡中(zhōng),鸡欲啄之,未至数寸,即惊却退”。事实上,犀角骇鸡的说法早在先秦就有了。但通天犀能“骇鸡”的原理,和它独特的贯通花纹或辟邪功能都没有直接关系。《抱朴子》曾(céng)记载,犀角在黑暗中会发出(fāchū)光芒“赫然如炬火”。而《太平广记》中也记录,宝历元年南昌国进献的一枚夜明犀,“其状类通天犀,夜则(yèzé)光明,可照百步”,可见此类传闻(chuánwén)能照明的异域奇珍,曾广受瞩目。
在唐代诗人(shīrén)的(de)笔下,“通犀”的功能从实用转向(zhuǎnxiàng)想象。白居易《驯犀》诗中,“驯犀驯犀通天犀,躯貌骇人角骇鸡”的描述,既保留了犀角“骇鸡”的传说,又暗指贡犀背后的政治讽喻。驯犀最终因无法适应北方(běifāng)气候而死,这些“通天异物”如同双刃剑,既象征着王朝的强盛,也暗含“远物易(yuǎnwùyì)折”和“违天逆时”的为政警示。
清·犀角雕梅花簪 现藏上海博物馆(shànghǎibówùguǎn)
诗人对通犀“通灵”特质的(de)(de)不断开掘和想象,又使其内蕴超越物理属性,衍化为经典的文学(wénxué)意象。元稹《酬东川李相公十六韵》以“因持骇鸡(hàijī)宝,一照浊水昏”,暗喻犀角光芒可穿透世俗迷雾,明辨真相。白居易《醉后走笔(zǒubǐ)酬刘五主簿长句之赠》中“唯有沅犀屈未伸,握中自谓骇鸡珍,三年不鸣鸣必大,岂独骇鸡当骇人”尤为精妙,“骇鸡”之典既暗合贾沅犀姓名,更借犀角“骇人”之性(zhīxìng),比喻才子不鸣则已、一鸣惊人的惊世才华。“骇鸡”的内涵,由此从(cóng)形容(xíngróng)犀角转向赞美人才,诗人借此将通犀的物理特性升华为人生哲学。
以物性的(de)“拟声达意”来抒写人情,正是(zhèngshì)中国古典诗歌传统的抒情形态。
晚唐韩琮(韩常(cháng)侍)《为御史衔命(xiánmìng)出关谳狱道中看华山有诗》亦(yì)有“野麋蒙象暂如犀,心不惊鸥角骇鸡”之句,以“角骇鸡”写奇特物象带来(dàilái)的内心震撼。后世“骇鸡”寓意更趋近(qūjìn)“骇人”,常与赞颂人才关联(guānlián)。如仇兆鳌注杜甫《秋兴八首》引陈廷敬言,称其章法“分之如骇鸡之犀,四面皆见;合之如常山之阵,首尾互应”;钱谦益(qiánqiānyì)亦评杜诗“如骇鸡之犀,四面皆见”。二人皆以此物性,盛赞杜诗章法严谨浑厚、言必有物。
公元835年的一个春夜,李商隐在长安写下《无题》诗:“身无彩凤双飞翼,心有灵犀一点通”,让“通犀”彻底摆脱(bǎituō)了(le)权力与祥瑞的枷锁,成为人类(rénlèi)情感的终极隐喻。他巧妙截取了犀角“一点贯通”的物理特征,将其转化为人类情感中“心意相通”的精神(jīngshén)符号(fúhào)。当(dāng)其他诗人还在描写华贵的通犀腰带时,李商隐却透过表象,捕捉到犀角纹理与人类心灵的微妙(wēimiào)共鸣。由此,“通犀”被植入了个体化的精神印记,完成了向“灵犀”的转化。
犀角(xījiǎo)上的“通天纹”曾被视为(shìwèi)“天人感应”的象征。李珣《海药本草》称“胎时见天上物命过,并形于角上”,认为犀牛怀胎时看见天上神物而被感应,其子便角生神纹。这种犀角能“与天联通”的灵异认知,使其成为沟通(gōutōng)人神的媒介,赋予了它浓厚的神秘色彩。这构成(gòuchéng)了李商隐运用这一(zhèyī)物象的文化基础。
人对物的(de)综合感知通常始于视觉,李商隐很可能还亲眼观察(guānchá)过真实的通天犀角,因而能将通天犀的物理特性(象征联通的白纹(báiwén))极致地融入抒情机制(jīzhì)。驯犀表演曾是唐代宫廷的娱乐活动之一,直至(zhízhì)晚唐仍然流行。作为异域贡兽的犀牛或其角,应是他可接触的“异物”。当诗人凝视恋人眼波(yǎnbō),或感怀心意(xīnyì)阻隔时,犀角上的神秘白纹,便成为触发灵感的具象纽带。相隔画楼桂堂的恋人,虽无彩凤双翼,心意却如犀纹般能在神秘瞬间“一点通”。
对“物性”的(de)(de)诗意提炼和(hé)“以物观心”的书写,让通犀从原本稀有的珍奇异宝,变成了承载人类(rénlèi)情感的容器,成为中国人表达默契与共鸣的文化密码。李商隐以后,以通犀为媒介的歌咏凝聚成了较固定的审美联想。
唐人在“体物”的叙事视角上(shàng)逐渐多元化,从而使“因物致理”或“以物共情”的途径更加丰富。“物质”通过文化象征(xiàngzhēng)参与社会秩序建构。唐诗中(zhōng)的“通犀”,作为(zuòwéi)文化象征与政治事件、冠服制度、宫廷仪式紧密关联,无疑是物质世界与精神世界不断融合、彼此扩容、互为馈赠(kuìzèng)的一个缩影和典范。
(作者单位(dānwèi):上海师范大学中文系)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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